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8667-2012 蕨麻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蕨麻的术语和定义、原料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签、运输和

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经干燥加工制成的蕨麻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500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

GB/T 5009.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

GB/T 5009.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

GB/T 5009.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

GB/T 5009.9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

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

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

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[2005]第75号)

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)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蕨麻 root tuber of Potentilla anserina L.

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鹅绒委陵菜(Potentilla anserina L.)的膨大块根。

注:有球形、纺锤形、棍棒形等形状。

3.2

无使用价值颗粒 non-consumable root tuber

因虫蛀、霉变、鼠咬等而不适宜使用的颗粒。

3.3

百粒重 weight of one hundred dried root
tubers

100粒自然干燥蕨麻的质量(以克计)。

4 原料要求

选择自然生长、成熟度好、无霉变、无鼠咬虫蛀的蕨麻。

GB/T 28667—2012

5 技术要求

5.1 感官指标

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1 感官指标

项 目

等 级 要 求

特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形状

果形为球形

果形为多样

果形为多样

果形为多样

色泽

表面浅褐色、无光泽,断面呈乳白色

表面棕褐色、无光泽,

断面呈乳白色至淡黄色

表面棕褐色、

无光泽,断面呈淡黄色

滋味、气味

具有蕨麻固有的气味,味微甜,无异味

无使用价值颗粒

不允许有

5.2 理化指标
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 理化指标

项 目

等 级 指 标

特等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百粒重/(g/100粒)

≥50

≥35,<50

≥25,<35

≥15,<25

总糖/% ≥

18

蛋白质/(g/100 g) ≥

10

淀粉含量/% ≥

20

水分/% ≤

12

灰分/% ≤

5

杂质/% ≤

2

5.3 卫生指标

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
5.4 净含量

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感官检验

将适量样品放在白瓷盘内,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、形状,并嗅其气味,尝其滋味。不允许有无使用

价值颗粒。

GB/T 28667—2012

6.2 百粒重的测定

随机抽取100粒蕨麻,用分度值为0 .01 g 天平称重,重复两次,取平均值。

6.3 总糖的测定

按 GB/T 5009.7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6.4 蛋白质的测定

按 GB/T 5009.5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6.5 淀粉的测定

按 GB/T 5009.9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6.6 水分的测定

按 GB/T 5009.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6.7 灰分的测定

按 GB/T 5009.4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6.8 杂 质

称取不少于50 g
的试样,用毛刷刷落样品表面的灰土并挑出试样中的杂质,将刷落的灰土和杂质

一 并收集用分度值为0 .01 g 天平称重。杂质按式(1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94669in;height:0.5467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
式 中 :

X—— 杂质的百分比含量,%;

m—— 杂质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;

m₁—— 试样的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
6.9 净含量的测定

产品净含量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组 批

同一等级、同一批收购的由相同加工方法生产的产品,组成一个检验批。

7.2 抽 样

从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1‰,每批抽取样品不少于1 kg,
分成3份,2份用作检验,1份留

样备查。

7.3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

7.3.1 出厂检验

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、百粒重、净含量、水分、灰分,每批产品均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

品合格证方可出厂。

GB/T 28667—2012

7.3.2 型式检验

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,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

行型式检验:

a) 当原料、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;

b) 正常生产后每年做1次时;

c) 当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
7.4 判定规则

7.4.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判该批产品为合格。

7.4.2 检验结果中卫生指标不符合规定时,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
7.4.3
检验结果中除卫生指标外,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,对不合
格项目进行复检,复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时,判该批产品为合格;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
规定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
7.4.4
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,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进行仲裁检验。

8 包装

8.1 包装容器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。

8.2
产品可分为定量包装和散装,定量包装产品按不同包装规格定量包装。散装称重销售产品应按
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执行。

8.3
包装要牢固、防潮、整洁美观、无异味,能保护蕨麻的品质、便于装卸、仓储和运输。

9 标签

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。

10 运输和贮存

10.1
运输工具应洁净、干燥、无异味、无污染。成品包装运输时,应有遮盖,避免雨水侵入,轻拿、轻放,
不得损坏产品外包装,严禁与有毒有害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装、混运。

10.2
产品应贮存在常温、清洁卫生、通风干燥的环境,防止鼠咬虫蛀,不得与潮湿、有异味及易生虫的
物品混放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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